2007-07-29

大『塊』人心

大『塊』人心 (使用灰色代表我的心情)

台灣是個很奇特的寶島,小小一塊土地上什麼都多,生物多樣化在台灣發展得很好,連政治也是一樣。最近司法的表現也在多樣化上參一腳,類似的案子有另類的過程和結局,其多變的詭異已經可以開賭盤讓國人下注。

前陸軍儀隊士兵屈肇康,上網發表「刺扁」言論,獲軍法不起訴後。退役後又被移送普通司法機關,台北地方法院昨日審結,法官判處屈肇康無罪。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02+112007072800057,00.html (詳情請看中國時報 2007.07.28)

獲判無罪的理由,主要是法官認為他只是純就時事不滿,抒發個人情緒,並沒有煽惑他人犯罪的意圖,言詞縱有不當之處,也是抒發己見對時事的評論,屬言論自由的範疇,應受言論自由保障。 台灣真是言論自由的典範,聯合國這種沒有自由不顧人權的國際組織,不進去也罷!

和公共事務有關的司法判決,社會上往往也會有不同的觀感,像楊儒門案、像蘇建和案,以及這個對時事不滿『抒發個人情緒』的刺扁案。刺殺總統非同小可,可是這位法官卻有孟子般『說大人則藐之的』的氣慨,令人驚嘆。

值此刺扁無罪的爭議時刻,希望倒扁人士也不要因為刺扁無罪而大快人心,如果這個判例發揮了他的教育效果,哪一天不知那個人(包括法官)或他的家屬可能也會變成被抒發情緒的對象,那時候你可就笑不出來了。

真是荒唐的判決。(根據常識,比諸刺扁無罪的判例,這樣批評司法應該不會被判有罪才是)


謝明海 2007/07/29

孟子盡心篇:

「說大人,則藐之,勿視其巍巍然.堂高數仞,榱題數尺,我得志弗為也;食前方丈,侍妾數百人,我得志弗為也;般樂飲酒,驅騁田獵,後車千乘,我得志弗為也.在彼者,皆我所不為也;在我者,皆古之制也,吾何畏彼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