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9-01

玻璃破碎的迴響



玻璃破碎的迴響


花蓮一位檢察官自行發出傳票,用法律傳喚現任總統到庭應訊因而名噪一時。近日的玻璃娃娃事件,引起了巨大的震撼與迴響,雖然這位主審法官並未因此而出名,他所造成的影響卻遠大過前面那位李子春檢察官。

社會輿論往往由媒體報導、觸動之後才開始,而媒體卻都只做表面的炒作而鮮少花精力去做和事件相關的深層探討,因此,社會大眾也都是人云亦云。新聞炒作如果牽涉政治,就有利害關係人為了政治前途挺身而出,事情往往就會獲得些許短暫的良性發展,高雄捷運泰勞事件就是個例子。俗話說,司法是最低的道德,但是司法卻又不容干預,因而這個道德問題只能在自成一體的司法體系內自行擺平,外界大都不敢置評,這次玻璃娃娃也是個例子。

如果媒體炒作之餘,也能將判決書主文做重點披露並邀請學者專家和司法界代表依法論法,將特殊事件向社會作個解釋、教育、或交代,事件本身才能對社會產生正面的剩餘價值,也才能幫司法洗刷『最低道德』這樣的污名。或許在玻璃娃娃事件的判決書裡,法官除了依法執法,也已經對原告被告都作了『道德提示』,這樣的場景在很多好萊塢電影中都可看到,美國能我們也能。

法治國家的關鍵不在於官方如何執法,而在於國民對『法』有什麼樣的概念。唯有讓每一個重大司法案件的判決都能發揮教科書一般的功能,一個法治社會才可能具體成型。



謝明海 2005/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