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5-14

不要、住手、救命

美國南部荷理薔這小鎮有位太太向法庭控告隔壁鄰居強暴,審訊中法官問這位太太當他挑逗時你有沒有向被告說『不要』,當他扯下你的衣服時你有沒有叫他『住手』,在你被壓制前有沒有大喊『救命』?

中華人民共和國將於三月八號制訂『反分裂法』,適逢婦女節。分不分裂或統不統一和婦女並無特定關係,但是三十年來台灣的國際定位一直都像個嬌弱的婦女,近年來更是弱不經風,裹著小腳,走起路來搖搖擺擺更添幾分姿色,讓隔壁鄰居垂涎欲滴。

台灣和中國的情況比上面的例子複雜許多,裹小腳情非得已,誰叫他選舉數人頭之時沒發揮足夠的吸引力。搖搖擺擺雖然和騷弄的個性有關,路面不平也是個事實。遺憾的是全身上下神經中樞的指揮權並不一致,心裡雖說不要確有一隻眼睛烏溜溜的轉,向著隔壁拋媚眼,眼、耳、鼻都早已和隔壁暗通款曲,三通不足為奇,熱情起來連舌頭都被捲了進去。暴發戶加上食髓知味,難怪這鄰居意亂情迷。

雖然政黨輪替再度連莊,這大爐主卻不敢說出『不要』的心志。雖說前面路上有些坑洞或障礙必須在某個高度上才看得見,在沒有更好的一條路之前總不能叫後面一大群人留在原地唱著補破網,呆呆餓死。也該是這群人高聲說出『不要』的時候了,否則有沒有機會叫『住手』令人懷疑。如果還繼續眉來眼去、搖搖擺擺,喊救命時只怕不會有人來救了。



謝明海 2005/3/4

沒有留言: